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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西部小说,很多人脑海里会浮现那种硬汉拔枪、快意恩仇的画面。而这本出版于1940年的《枪手》,正是这种经典西部风格的代表作。作者威廉·霍普森用简洁有力的笔触,为读者呈现了一个亡命之徒在荒野中绝地求生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刚刚从亚利桑那州尤马监狱逃出的年轻人,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只知道他背负着惊人的悬赏——一万美元。在那个年代,这个数字足以让无数人红了眼。整整七十英里的逃亡路程,他和一匹疲惫至极的骏马昼夜兼程,硬是甩开了两队穷追不舍的赏金猎人。当他终于出现在得克萨斯州的荒野时,浑身褴褛、满脸胡须,活脱脱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亡命鬼。
故事开篇,这位无名枪手正在寻找一线生机。他的目的地是边境那边的墨西哥,那里有个叫唐·米格尔·冈萨雷斯的庄园主朋友愿意收留他,还有一个叫特克斯·伯内特的赌徒朋友正在赶来汇合的路上。他骑着的那匹大棕马已经累得快站不住了,身上还带着两队赏金猎手的血腥追击留下的痕迹。他必须找个地方歇歇脚,弄点吃的。
可就在他靠近一间孤零零的边远小屋时,灾难降临了。几乎是在他开口喊话的瞬间,两支温彻斯特步枪同时开火。子弹擦着他躲避的帽子呼啸而过,他的坐骑惨叫着倒地身亡。敌人显然是老练的枪手,距离将近三百码依然精准得可怕。主角被迫躲在死去的马匹后面,形势危急到了极点。
这部小说的魅力恰恰在于这种紧张刺激的氛围营造。霍普森的文字风格干净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枪战的场面描写快得像闪电一样——左手动如闪电,右手拔枪,身体半转,两个枪口同时喷出火焰和硝烟,六声枪响几乎连成一声。这种节奏感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恨不得一口气追下去看看主人公能不能绝处逢生。
从故事的背景设定来看,小说很好地呈现了十九世纪末美墨边境的混乱与荒凉。那里是法律的真空地带,亡命徒、赏金猎人、牧场主各色人等混杂其间,枪就是道理,活着就是胜利。主人公虽然是个逃犯,但霍普森并没有把他简单脸谱化。他有两杆枪保护自己,他有朋友愿意冒死相助,他身上有着“被猎杀的野兽”的本能警觉,这些都让这个角色显得立体而真实。
威廉·霍普森是那个年代活跃的廉价西部小说作家之一,这类作品通常被称为“纸浆西部小说”,专门在廉价杂志和通俗平装书上连载发行。它们满足了当时普通读者对刺激冒险故事的渴望,文笔不求雕琢,但情节绝对够劲。《枪手》就是这样的作品——没有复杂的心理描写,没有深刻的社会思考,有的只是最原始的生存本能和生死较量。
如果你喜欢看那种干净利落的动作场面,喜欢亡命天涯的孤胆英雄题材,或者想了解一下几十年前美国通俗文学的面貌,这本小说是很不错的选择。它算不上文学经典,但作为一部纯粹的消遣读物,足以让人沉浸在那种牛仔、烈马、左轮手枪构成的浪漫西部世界里,跟着主人公一起体验在枪林弹雨中求生的惊心动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