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源介绍
约翰·厄普代克是美国二十世纪后半叶最受敬重的小说家之一,以精致绵密的散文体和对中产阶级日常生活的深刻洞察著称。这本《在农场》最早于1965年由阿尔弗雷德·A·诺夫出版社推出精装本,1993年版权续展,2012年由兰登书屋贸易平装书分部再版,是厄普代克创作生涯中一部不算太厚却分量十足的长篇。小说从一个极其日常的场景切入:主人公带着新婚妻子佩吉和继子理查德,从纽约驱车前往宾夕法尼亚州乡下母亲的农场度周末。这个看似简单的归乡之旅,实则是厄普代克精心布置的情感战场。整部书围绕短短几天之内一家人之间的相处展开,主人公夹在新妻子与年迈母亲之间,左右为难——佩吉那种习惯性的"纠正本能"曾让他的前妻琼因为建议婆婆买台洗衣机就再也没被原谅,而母亲则独自守着这座八十英亩却不再有人耕作的农场,靠一台拖拉机一年割两遍杂草维持着对土地最后的执念。厄普代克用他标志性的那种安静、精确、充满感官细节的笔触,一点点剥开这个家庭三代人之间的微妙裂痕:亡父留下的阴影,母亲不肯离开故土的固执,十一岁丧父的理查德过早养成的严肃与伪装,以及主人公自己那种"一直觉得自己比实际年龄年轻"的恍惚感。小说的扉页引用了萨特关于自由与存在先于本质的论述,这不是无的放矢的装饰——整本书正是在探讨人在家庭角色与个人选择之间那种近乎存在主义的张力。农场本身作为一个意象极具象征意味:它曾经养活一家人,如今却被纳入联邦的"土地休耕计划",名义上被保护,实际上是被遗弃;母亲每年开着拖拉机割草,与其说是农活,不如说是一种仪式,一种抵抗遗忘的方式。厄普代克没有把这个故事写成戏剧性的冲突,而是让一切在最平淡的对话、最细微的眼神和动作中发酵——翻起的袖口、撩回去的头发、一声"那会要她的命"里的严厉、一声笨拙的笑声里的讨好——读来让人觉得安静,却处处暗流涌动。对于喜欢美国文学、尤其是那种不依赖大事件而靠日常肌理打动人的作品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是厄普代克风格的绝佳入门,它没有"兔子"系列那么宏大的野心,却以更紧凑、更集中的方式展现了他最擅长的东西:一个男人站在两块土地之间——城市的新生活和乡村的旧根——试图弄清楚自己究竟是谁。